【中國環保在線 地方新聞】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如何處理建筑垃圾成為公眾不得不考慮的問題。近日,為促進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濟南打出一攬子治理牌,出臺《濟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鼓勵使用“再生垃圾”制造建筑材料。
9月18日,濟南時報曾報道了濟南建筑垃圾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結束,建筑垃圾“變廢為寶”仍面臨糾結前路的問題。該報道引發熱議的同時,尤其在行業內產生共鳴——中建八局建設公司副總經理劉明就有一肚子話說,他們在章丘綠色建筑產業園規劃建設的“五廠一中心”已先后落地,但“五廠”打頭的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未建。
前景挺可觀
七八成建筑材料可使用再生品
建筑垃圾為什么沒有被回收利用?一些業內人士的說法是,建筑施工方戴著有色眼鏡看問題,認為建材是用垃圾生產的,不愿意用,即使被回收了也賣不出去。
于是,剛征求完意見不久的《濟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提出,鼓勵利用拆除建筑物、構筑物的可利用廢棄物生產再生建筑物料,用于市政工程施工以及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制構件等建材生產。
與此同時,《條例》中還提到,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在滿足施工設計標準要求的前提下,應當優先采購和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產品。
“事實上,作為建筑施工方,只要建材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無論是再生品還是原生品,都可以用。”在濟南承擔多個片區市政道路、安置房建設的中建八局建設公司副總經理劉明說。
據介紹,一般樓體的承重柱和大梁需要承受巨大的壓力和重力,都有技術指標,是肯定不能用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再生品建設的;還有一些加氣塊,需要重量比較輕,也不能用。除此之外的大部分輔助設施建設就都可以用垃圾再生產品了。
舉例來講,地下室、保護墻的建設,臨時小型預制構件的制造,以及基坑周邊混凝土、人行道用磚、綠化用磚等,都可以用再生品。綜合來算,七八成建筑材料都可用“再生垃圾”制造,而且它們能達到國標和行業標準要求。
現實挺骨感
建筑垃圾處理廠項目,卡在審批上難落地
中建八局建設公司在濟南承建多個市政項目,不僅拆舊建筑,還掌控著新建筑的建材采購使用。于是,該公司就思考,如何拉長產業鏈,實現利益大化。
終于,一個計劃誕生:在章丘投資30億元,建設中建(濟南)綠色建筑產業園,占地1000畝,其中主要包含“五廠一中心”,即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廠、被動式房屋裝配廠、BIM+3D打印安裝一體化工廠、太陽能光伏發電廠、集成式房屋廠、綠色建筑科技孵化中心。
值得一提的是,章丘這個綜合利用廠建成之后,每天能處理建筑垃圾6000立方米,每年200萬立方米。這是什么概念?正常年份,濟南產生建筑垃圾3000萬立方米,其中七成是渣土,可用于回填綠化,這意味著真正需要處理的建筑垃圾只有900萬立方米,而章丘這個廠子就能消化約1/4。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據劉明說,建筑垃圾無論是運輸還是處理,勢必會造成環境污染,選址又地處工業園區,這在相關部門審批環節就形成了顧慮。“如今,其他項目都已經落地,占地600畝,只有這個處理廠,還沒有著落。”劉明說。
現在,中建八局建設公司一方面還在濟南尋地兒,另一方面也在等機會,換言之,目前時機還不成熟。“明顯的是拆遷廢棄物與渣土分不開。”劉明說,分類做得不好,回收之后的沙子就會含有很多泥土,將其拌上水泥做混凝土,其硬化強度會受到影響。
解困之道
“一攬子”治理牌,得陸續打出來
“目前,制約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工廠設立的大困難,的確是環保帶來的選址問題。”濟南市渣土管理處書記劉軍說,比如要環評,就必須有自己的地兒;要想有地,就牽扯到土地性質等問題,下一步肯定還要借鑒外地經驗,多部門協調解決。
比如成都,要求國土與發改部門優先保障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非營利性項目用地符合國土資源部《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營利性項目用地根據相關要求,可采取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多種供地方式。
至于垃圾分類,生活領域已經在做了,但在建筑領域,還沒做。因此,《條例》明確規定,建筑垃圾管理應當遵循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原則,比如渣土,可以先用于園林綠化、回填、土地修復等,在產生地就消化大部分,剩下的垃圾運到處理廠再加工處理。
“不過建筑垃圾在拆遷現場分類,相當困難。”山東中瑞再生資源公司總經理林鳳強說,首先牽扯到環保問題,拆遷大多在城區,為避免揚塵,不讓大規模翻騰;其次,施工方為了趕工程進度,往往不希望再生資源公司在此長時間逗留,總是希望拆了之后立刻運走,導致企業無暇分類。
“以后肯定得出臺鼓勵政策,給再生資源公司留出分類時間。”劉軍說,未來的垃圾處理,一定是移動式與固定式相結合的:在拆遷場地處理,就是移動式的;在回收利用廠處理,就是固定式的。至于產品利用,未來會采取鼓勵與強制相結合的方式。
加速推進
《辦法》變《條例》,年底要出臺
顯然,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絕不是渣土管理處一個部門的事兒,它還牽扯到國土、環保、城建、交通等多個部門。細心的人也注意到,2012年左右,建筑垃圾由一個部門制定了《辦法》,并征求意見,今年變成了《條例》征求意見,法制辦也參與進來,兩字之差有什么深意?
對此濟南市法制辦相關人士表示,這意味著濟南更重視建筑垃圾處理了。據介紹,《辦法》只是行政主管部門對貫徹執行某一法令、條例或進行某項工作的方法、步驟、措施等。
《條例》就不一樣了,它的制定通過需要經過人大審議,具有法的效力,違反它就要帶來一定的法律后果。
據透露,這次《條例》的征求意見稿修改,與之前的《辦法》相比,借鑒了很多外地經驗,著重強化了建筑垃圾分類以及綜合利用,確保未來可持續發展。目前,《條例》已經列入今年濟南立法計劃,9月底會由市政府辦公廳提出,10月份市人大常委會會召開會議初審,計劃年底就要出臺。
《條例》出臺之后,相關職能部門還會制定相關配套政策,確保起到作用。劉明他們在等著時機成熟的那天,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市場藍海也值得等待。
原標題:建筑垃圾“變廢為寶”仍面臨多重門檻 難還是建廠選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