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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海過濾牌微孔折疊濾芯標準
點擊次數:1377 發布時間:2017-5-28
聚丙烯微孔折疊濾芯標準 | |||||||||||||||||||||||||||||||||||||||||||||||||||||||||||||||||||||||||||||||||||||||||||||||||||||||||||||||||||||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聚丙烯膜微孔折疊濾芯的產品型號及含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公稱過濾精度0.1μm~80μm,濾芯長度為12.7cm~101.6cm,zui大操作壓力5.6Mpa的聚丙烯折疊式過濾芯(以下簡稱濾芯)。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文件(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 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91 包裝貯運圖示標志 GB4806.1 食品橡膠制品衛生標準 GB9688 食品包裝用聚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 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2001) 3 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水通量 water flow capacity 在本標準規定的試驗條件下,純水在單位時間通過單個254mm(10″)過濾芯的體積總量。 3.2 過濾精度 filtration precision 在本標準規定的試驗條件下,HL-PP過濾芯所能阻擋的zui小顆粒的粒徑,單位µm。 3.3 過濾效率 filtration efficiency 微孔折疊濾芯對額定過濾精度顆粒的截留數量與過濾前同種顆粒總數量之比,以百分比表示。 3.4 滲透率 osmosis percentage 在本標準規定的試驗條件下,SHZD-PP過濾芯進出口顆粒之比。滲透率與過濾效率之和為1。 4 分類 4.1 分類 過濾芯分為0.2μm、0.5μm、1.0μm、3.0μm、5.0μm、10.0μm共六種過濾精度。其長度分為5種,分別為127mm(5″)、254mm(10″)、508mm(20″)、762mm(30″)、1016mm(40″)。 4.2 型號 4.2.1 微孔折疊濾芯型號編制由產品代號、接口形式代號、過濾精度代號及長度代號組成。 4.2.2 微孔折疊濾芯型號編制方法: -
表1 接口形式代號
表2 濾芯長度代號
表3 過濾精度代號
4.2.3 型號示例:SHZD-PP―02―20-222 指該濾芯是材質為聚丙烯微孔膜,接口形式為插入式,過濾精度為0.2µm,濾芯長度為20″的過濾元件。 5 要求 5.1 基本性能要求 基本性能要求見表4。 表4 HL-PP濾芯的基本性能要求
5.2 外觀要求 5.2.1 膜應折疊平整,無肉眼可見雜質。 5.2.2 連接件表面應光滑,無氣孔。 5.2.3 支撐材料應厚度均勻,無硬塊、色斑等缺陷。 5.2.4 不銹鋼加固圈表面應光滑,無毛刺。 5.2.5 產品標牌、指示標牌的圖案、文字應清晰,安裝應牢固和位置正確。 5.3 濾芯尺寸 5.3.1 濾芯尺寸用精度為1mm的直尺檢驗 5.4 衛生安全要求 5.4.1 按《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衛生評價規范(2001)》中附錄A和附錄B規定的方法測定 6 檢驗規則 濾芯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形式檢驗兩大類。 6.1 出廠檢驗 6.1.1每支產品必須經公司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附有產品合格證明方可出廠。 6.1.2每批HL-PP過濾芯產品都必須進行出廠檢驗,出廠檢驗項目和檢驗方式按表5規定。 表5 出廠檢驗
6.2 形式檢驗 6.2.1在下例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重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b) 正式生產時,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c) 轉廠或停產半年后復產時; d) 合同規定時; e)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提出要求時。 6.2.2形式檢驗應從出廠檢驗合格產品批中隨機抽取二支過濾芯樣本,型式檢驗的項目按表6規定。
表6 型式檢驗
6.2.3形式檢驗合格性判定方法如下: a) 外觀要求項目若其不合格項次不超過兩次,則判為檢驗合格;若超過兩次,允許加倍數量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復檢合格則判為檢驗合格。如果仍有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則該次檢驗判為不合格; b) 檢驗時,衛生要求不合格,則直接判形式檢驗不合格,不進行復檢。其他項目若有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允許加倍數量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復檢合格則判為檢驗合格。如果仍有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則該次形式檢驗判為不合格。 6.2.4 形式檢驗不合格時,制造廠應找出產品產生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進,改進后應再次進行形式檢驗。 7 標志 7.1 產品標志 每支SHZD-PP過濾芯上都應有產品標志,其內容如下: a) 產品名稱; b) 產品型號; c) 生產產品的標準號 d) 生產日期和編號; e) 生產企業名稱、地址。 7.2 包裝標志應有以下內容: a) 產品名稱,型號規格; b) 廠名,廠址; c) 生產日期; d) 產品標準號; e) 數量,重量; f) 圖示標志應符合GB/T191的規定。 7.3 使用說明書 使用說明書按照GB9969.1的規定編寫。 8 包裝、運輸和貯存 8.1 包裝 8.1.1 SHZD-PP過濾芯應經沖洗和干燥處理后才能放入干凈的塑料袋中密封包裝,再放入包裝盒,并應符合GB/T13384的要求。 8.1.2 包裝盒內應附有下列文件: a)產品合格證; b)產品質保書; c)使用說明書。 8.2 運輸 8.2.1 微孔折疊濾芯不得與有毒、有腐蝕性、易揮發或有異味的物品混裝運輸。 8.2.2 搬運時應輕拿輕放、嚴禁扔摔、撞擊。 8.2.3 運輸過程中不得雨淋、受潮、曝曬。 8.3 貯存 8.3.1 微孔折疊濾芯應儲存在陰涼、干燥、通風的庫房內,嚴禁露天堆放,日曬、雨淋或靠近熱 源。 8.3.2 微孔折疊濾芯不得與有毒、有腐蝕性、易揮發或有異味的物品同庫儲存。 8.3.3 微孔折疊濾芯應放在木質墊板上,離地面、墻面的距離應不小于10cm,堆碼層數應不大于 包裝盒指示的堆碼層數極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