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認真落實國家、省、市穩定經濟增長決策部署,深入貫徹黨中央“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統籌疫情防控和生態環保工作,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印發了《蘇州市生態環境系統惠企紓困穩經濟十八條舉措》,從提升審批效能、優化監管執法、強化要素保障、拓寬溝通渠道等方面,推動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提升審批效能
01
落實環評制度改革措施,在吳江區對符合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示范區環評制度改革要求的建設項目實施降低環評等級、簡化環評內容、豁免環評手續、實施告知承諾制審批、優化總量管理等措施;在蘇州工業園區實施環評與排污許可管理體系銜接試點,環評審批與排污許可證核發“兩證聯辦”,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
02
已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的開發區,區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環評文件中的相關內容和數據可以直接引用區域評估成果。
03
全面落實“一網通辦”制度,生態環境部門的行政許可事項實行網上報、預約辦,線上“不見面審批”,辦理結果可郵寄或專人送達。
04
優化環評審批“綠色通道”,打造快捷高效的審批服務模式,建立重大項目信息庫信息卡、專班負責、專員服務和專業指導等制度,逐一明確項目服務聯絡人,做到“前期有人指導、報批有人協調、建設有人跟進”。
05
加強環評、環境檢測等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規范、引導各類環境治理市場主體守法經營、高效服務,打造合規、誠信、有序的第三方服務市場環境。
優化監管執法
06
發布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清單3.0版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細化不予處罰的標準。
07
完善企業“環保自檢自糾”APP管理平臺,指導企業通過“掃一掃”二維碼,條目化、清單化方式落實各項管理要求,助力企業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環境違法問題,從源頭上降低企業環境違法風險。
08
加強非現場執法,充分利用各類監管平臺,輔以無人機、走航車等科技手段發現的生態環境違法線索,加強非現場執法檢查和案件查處。
09
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清單內企業以非現場執法方式為主,“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原則上每年不超過一次,其他除投訴舉報、媒體曝光、應急處置、“六必查”等必須開展的檢查外,一般不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
10
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充分運用指導、建議、提醒、勸告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措施。
11
擴大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停限產豁免范圍,對直接或間接提供電力、熱力、天然氣、飲用水、交通出行等基礎公共服務,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業“能免則免、應免盡免”,保障企業正常合規生產經營。
12
推行環保信用動態評價,制定信用修復指引,優化信用修復流程,實行處罰文書與信用修復指引同步送達,助力失信企業實現失信周期最短化。
強化要素保障
13
各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優先支持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危廢處置、監測監控執法能力建設等。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排污權抵押貸款,創新綠色金融產品。
14
指導企業實施排污權交易,幫助一部分企業通過排污權交易獲得排污權,拓展總量指標來源,保障重點建設項目落地。
15
發揮小量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作用,加快布點建設,為小微企業提供危險廢物就近收集、暫存、中轉服務,解決小微企業危險廢物轉移處置難題,降低危險廢物管理和轉移處置過程中的風險隱患和經濟成本。
拓寬溝通渠道
16
推廣應用蘇州環保管家服務平臺,完善各類環境治理機構和服務信息的發布,加強排污企業與第三方環境服務機構的供需對接,為需求端與供給端搭建橋梁。
17
搭建政企環保法律“服務之橋”,開展“法企同行”“送法進企業”等活動,及時公開、普及最新環保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幫助企業從源頭預防環境違法行為。
18
廣開常態化對話渠道,組織開展“企業環保接待日”活動,及時做好“廳長我留言”“12369”等平臺的回復,回應企業關切與訴求。
蘇州生態環境系統將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職能作用,將支持保障企業發展工作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相結合,主動對接、主動上門、主動服務,解決企業困難和問題,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信息來源:蘇州生態環境
原標題:服務企業丨惠企紓困穩經濟!蘇州這十八條舉措,干貨滿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