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專家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鑒定評估及修復效果評估工作中的作用,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以及《廣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辦法(試行)》等文件,經研究,決定開展佛山市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與修復效果評估專家庫人選征集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一、征集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機關、社會組織及有關單位均可推薦。
二、專業領域
1生態環境損害評估領域:下設污染物性質鑒定、地表水與沉積物環境損害鑒定、空氣污染環境損害鑒定(環境大氣)、土壤與地下水環境損害鑒定、生態系統環境損害鑒定、其他類(主要包括噪聲、振動、光、熱、電磁輻射、電離輻射、環境法等)。
2修復效果評估領域:下設土地、礦產、地質、環境、農業、林業、水利等生態修復工程類、生態理論研究類、工程造價審計管理類、其他類。
三、入庫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方針。遵循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開展業務;
2熟悉國家有關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掌握國家和地方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相關制度與技術規范;
3在環境資源損害鑒定評估涉及的專業和行業中有實際工作經驗,熟悉其專業和行業的國內外情況及動態;
4原則上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工作5年以上;
5身體健康,能夠承擔專家評審、現場踏勘和鑒定等工作任務,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正高級以上職稱可放寬至65周歲);
6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信用良好。
四、專家職責
1專家庫專家可以對損害事實簡單、責任認定無爭議、損害較小的案件出具專家意見,可以為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修復效果評估工作提供專業咨詢技術服務,并對出具的意見建議負責;
2為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報告提供專家意見;
3嚴格遵守相關的工作紀律,不得向外界泄露在參與過程中知悉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開的情況;
4按時參加評審和現場勘查,不得缺席,不得請人代為參加,不得借機招攬項目或謀求其他不正當利益;
5發現與受邀參與的鑒定評估工作有關當事人存在利益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性關系的情況,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6完成其他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鑒定評估、修復效果評估相關的工作。
五、專家庫管理
1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對專家庫信息進行集中更新,入庫專家每屆任期五年,可連任,任期屆滿后,根據需要進行續聘或調整。
2納入專家庫的專家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明確行為規范并劃定負面行為的底線。
3對專家參與評審咨詢活動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后續選取專家的重要參考。
4入選專家庫的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移出專家庫:
工作中把關不嚴,意見出現較大問題和疏漏的,不能客觀、誠信、公正履行專家職責的;
一年之內,被邀請但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相關工作兩次(含兩次)以上的或者一年之內無正當理由中途退出相關工作達兩次(含兩次)以上的;
應主動提出回避不回避的;
泄露參與過程中知悉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開的情況的;
獲取規定的專家咨詢報酬以外,收受被評估評審項目單位、個人及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影響客觀、公正履行專家職責的;
未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不負責任,弄虛作假的;
公開發表與黨中央政策不一致的言論,參加邪教組織、發表叛國叛黨言論、參加邪教組織、帶頭聚眾鬧事的;
存在學術造假,個人嚴重失信等情形。
5因身體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勝任相關工作的,專家本人可申請退出專家庫。
六、征集方式及程序
專家庫按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方式進行征集,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符合征集條件的專家認真填寫《佛山市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與修復效果評估專家信息登記表》(表格見附件),經單位審核蓋章后,連同身份證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于2023年4月3日前報送至佛山市生態環境局(聯系方式: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榴苑路20號,執法一支隊,0757-83281409),同時將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
daicn@sthj.foshan.gov.cn。
2佛山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對入庫專家進行遴選和資格審查,審查后確定擬入選專家名單,并在網絡公示。
3公示期滿后,對入選的專家無異議的,公布并正式錄入專家庫。
原標題:征集令!佛山市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與修復效果評估專家庫等您來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