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地方新聞】環保稅將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目前,全國各地在國標基礎上,紛紛出臺地方征收適用稅額方案,并確定了征收稅額標準。其中,北京將統一按法定幅度的上限執行,河北稅額標準分三檔,山東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當量6元……
備戰環保稅開征 各地緊鑼密鼓確定稅額標準
作為我國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單行稅法,環保稅將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目前環保稅開征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正在穩步有序推進中。
在這過程中,如何確定征稅標準是社會普遍關注的一個問題。國家層面,《環境保護稅法》對每種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的具體污染當量值進行了規定,如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12元、水污染物為1.4元—14元。在此背景下,如今,全國各地在國標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出臺了地方稅額標準。
北京:按法定幅度的上限執行
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稅改革部署和《環境保護稅法》授權,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決定,北京應稅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標準為12元/污染當量;應稅水污染物適用稅額標準,為14元/污染當量,統一按法定幅度的上限執行。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提出,從高確定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標準,實行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將加快治理突出的環境問題。
河北:稅額標準分三檔
12月1日下午,河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環境保護稅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適用稅額方案》。根據方案,為推動全省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轉型升級,河北將環保稅大氣主要污染物和水主要污染物稅額標準分為三檔,分別按照國家規定低標準的8倍、5倍、4倍執行。
其中,與北京相鄰的13個縣(市、區),雄安新區及相鄰的12個縣(市、區)執行一類標準。石家莊、保定、廊坊、定州、辛集執行二類標準。唐山、秦皇島、滄州、張家口、承德、衡水、邢臺、邯鄲執行三類標準。其他污染物實行全省統一標準,按國家規定低標準的4倍執行。
上海:二氧化硫的稅額標準為6.65元
上海市征收環境保護稅稅額已通過市人大表決,規定應稅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標準:2018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稅額標準分別為6.65元/污染當量、7.6元/污染當量;其他大氣污染物的稅額標準為1.2元/污染當量;2019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稅額標準分別調整為7.6元/污染當量、8.55元/污染當量。
山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當量6元
12月1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山東省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和同一排放口征收環境保護稅的應稅污染物項目數的決定》。
決定明確了山東應稅大氣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當量6元,其他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2元。值得注意的是,與其他省份相比,除北京、上海、天津外,山東的收費標準已處于高水平。
湖南: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2.4元
11月30日,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湖南省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環境保護稅稅額的決定》于11月30日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決定,湖南應稅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2.4元,應稅水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3元。
海南:應稅大氣污染物稅額標準為每污染當量2.4元
根據《海南省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環境保護稅適用稅額的方案(草案)》海南應稅大氣污染物稅額標準為每污染當量2.4元,與湖南省稅額標準相同;水污染物稅額標準為每污染當量2.8元。其中,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江西: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定為每污染當量1.2元
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的授權,江西省財政廳會同省地稅局、省環保廳認真調研,代省政府草擬了《環境保護稅江西省適用稅額和應稅污染物項目數方案(草案)的議案》。近日,該方案已經江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
方案顯示,江西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定為每污染當量1.2元,按照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的前三項征收環境保護稅。水污染物適用稅額定為每污染當量1.4元,按照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對類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項征收環境保護稅,對其他類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項征收環境保護稅。其他污染物按照環境保護稅法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