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降塵揚塵污染防治管控負面清單(暫行)來了!
為堅決遏止我市降塵、揚塵污染抬升勢頭,實現省城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我市在5月份集中開展降塵揚塵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工作。對我市降塵揚塵污染防治過程中的重點管控環節,實施負面清單管理。
負面清單分為三大部分
01針對施工工地
包括拆遷工地、土方作業工地、建筑工地、綠化工地、水利工程工地、市政工地以及其他情況。
拆遷工地,出現任意一種違法違規行為立即停工整治。
沒有進行濕法作業;
工地出入口沒有設置符合要求的車輛沖洗裝置或有沖洗裝置但不使用;
渣土及建筑運輸車輛存在無證拉運、不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不密閉運輸、帶泥上路、沿途拋撒、不在指定地點傾倒。
土方作業工地,出現任意一種違法違規行為立即停工整治。
沒有進行濕法作業;
工地出入口沒有設置符合要求的車輛沖洗裝置或有沖洗裝置但不使用;
施工現場地面沒有硬化的(包括采用混凝土、水泥碎石、鋪透水磚等抑塵方式);
渣土運輸車輛存在無證拉運、不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不密閉運輸、帶泥上路、沿途拋撒、不在指定地點傾倒的情況。
建筑工地出現任意兩種違法違規行為的,限期一天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立即停工整治。
裸露地面、物料堆放未苫蓋面積超過30%的;
工地出入口沒有設置符合要求的車輛沖洗裝置或有沖洗裝置但不使用的;
非道路移動機械未張貼標識超過20%的;
未按要求實施工地周邊100%圍擋;
未在出入口顯著位置懸掛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公示牌。
綠化工地出現違法違規行為之一的,限期一天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立即停工整治。
帶狀綠化的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未苫蓋面積超過30%;
面狀綠化的工地,未進行濕法作業、濕法抑塵或綠網覆蓋的。
水利工程工地出現違法違規行為之一的,限期一天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立即停工整治。
裸露地面、易起塵物料堆放未苫蓋面積超過30%的;
河道清理整治過程中未進行濕法作業、未采取有效措施抑塵的。
市政工地,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或其它問題之一的,立即停工整治。參照拆遷工地、土方作業工地、建筑工地標準執行。
其他情形。各類施工工地出現以下任意一種情況的,立即停工整治:1現場監測 PM10 小時值達到 250μg/m3以上2群眾舉報揚塵違法違規行為經核實2起及以上3太原市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督辦通報2次及以上
02針對渣土運輸
出現任意一種違法違規行為的,渣土車輛所屬運輸企業暫停運輸半個月。
檢查發現無渣土營運證2起及以上的。
檢查發現渣土運輸不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2起及以上的。
檢查發現不密閉運輸、帶泥上路、沿途拋撒、不在指定地點傾倒等行為2起及以上的。
03針對非道路移動機械
出現任意一種違法違規行為的,立即停工整治。
使用禁用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張貼標識牌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經檢測不合格率超過20%的。
原標題:太原市降塵揚塵污染防治管控負面清單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