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2021年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府辦〔2021〕2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河源市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源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河源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生態環境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河源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按照“摸家底、建體系、推示范”的總體思路,扎實做好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各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標
按照“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風險管控”的原則,持續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加強土壤污染源頭控制,嚴格農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設用地環境風險管控,探索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試點。到2021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國家和省下達目標要求,土壤環境綜合監管能力進一步提升,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
二、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一)全面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配合省級部門及時完善重點行業(73類)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省級調查成果集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參與,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各項措施均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啟動典型行業用地及周邊耕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協助省生態環境廳以重點行業(73 類)以外的行業企業地塊為重點,選取可能造成較高風險的典型地塊開展用地及周邊耕地土壤污染狀況省級調查,12月底前完成地塊布點方案編制并啟動初步采樣調查。我市根據實際情況參照省生態環境廳做法爭取申請專項資金開展調查。(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配合)
三、加強土壤污染源頭控制
(一)強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規范化管理。公布2021年度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組織對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進行監測,督促重點監管單位依法落實自行監測、隱患排查等要求,并將相關報告上傳至廣東省土壤環境信息平臺(其中,自行監測、隱患排查報告由重點監管單位上傳,周邊土壤監測報告由市生態環境部門上傳)。2021年及以前公布的重點監管單位,需按照《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要求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視情況組織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監督性監測,督促相關責任主體開展必要的污染成因排查、風險評估和風險管控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二)加強工業污染風險防控。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持續落實相關總量控制指標。補充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重點排查區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單,督促責任主體制定并落實整治方案。加強工業廢物處理處置,組織開展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的現場檢查,重點檢查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發現問題要督促責任主體立即整改。(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國資委配合)
(三)加強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提升生活垃圾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加大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建設,提升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占比。加大對非法傾倒垃圾、非法處理處置垃圾等違法行為執法力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四)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源頭減量。大力推廣適宜我市的施肥方案,加強重大病蟲疫情防控,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技術。因地制宜推廣農田地膜減量替代技術,鼓勵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開展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試點,探索建立回收處理機制。全市實現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減量增效,利用率穩定在40%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鄉村振興局、市供銷社配合)
四、推進農用地保護和分類管理
(一)加大耕地土壤環境保護力度。以優先保護類農用地集中區為重點,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加強耕地土壤環境保護。在土壤酸化情況較為嚴重的縣(區)推行施用有機肥、中堿性肥料、種植綠肥等,探索形成保護和利用長效運行模式,實現優先保護類耕地持續利用。(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供銷社配合)
(二)穩步推進耕地分類管理。結合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成果,分類采取管理措施:針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優先采用農藝調控類安全利用措施,視情況選取對農業生產和耕地生產功能影響小的治理修復類措施;針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結合我市農產品產業優勢,以項目帶動,推進種植結構向重金屬低累積或非食用農產品調整。繼續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實行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動態管理。(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配合)
(三)嚴防重金屬超標糧食進入口糧市場。加強農產品臨田檢測和超標糧食處置,強化對重點地區糧食收購和加工企業的監管,督促其開展收購和加工糧食重金屬檢測。發現區域性超標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超標糧食收購政策進行處置。(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
(一)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自然資源部門要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供地管理,加強土地市場前端審查監管,在有關規劃審批、土地儲備或制定供應計劃時充分考慮土壤環境風險,并征求生態環境部門的意見。鼓勵對擬用途變更地塊提前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二)進一步深化建設用地聯動監管。生態環境部門要會同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部門,結合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有關成果,更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名錄,按程序推進土壤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自然資源部門要會同生態環境部門將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空間信息與國土空間規劃基礎數據“一張圖”匯總,加強地塊管理系統中地塊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發放的監督管理。(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監管。加強對已納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地塊的監管。生態環境部門在受理風險管控和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后組織對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加強對涉群眾投訴、信訪舉報、媒體曝光等地塊開展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的監督檢查。(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配合)
六、探索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試點
開展典型行業企業地塊環境風險管控試點。結合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視情況選擇1—2家典型行業企業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開展風險管控試點工作,編制風險管控試點報告,探索典型行業企業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等在產企業有效管控模式。(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
七、強化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設
(一)積極申報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庫全年接受入庫申請,分批資助入庫項目。進一步強化項目培育和儲備,圍繞土壤污染調查與評估、源頭預防、風險管控與修復、能力建設等積極籌劃申報項目。2021年,原則上要有1個及以上項目被列入中央或省級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配合)
(二)強化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建設。2021年底前,配合完成國家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年度監測任務,配合優化省級土壤環境監測網絡并啟動第二輪監測,配合省級部門初步建成省級土壤環境信息平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
(三)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宣傳與培訓。圍繞土壤污染防治法規政策解讀、風險防控與應對、企業及公眾責任、案例警示等主題,開展系列宣傳活動。年內至少開展一次市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培訓,并將土壤環境監管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局配合)
(四)編制印發“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 。編制印發“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或在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中設土壤污染防治專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配合)
原標題: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2021年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