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2021年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制定工作的通知
皖環函〔2021〕796號
各市生態環境局:
為持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進一步推動我省重點行業企業環境績效差異化管理。現將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及減排措施〉補充說明的通知》(環辦便函〔2021〕341號,以下簡稱《補充說明》)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績效分級全覆蓋
各地要充分利用排污許可管理平臺,結合企業實際情況,詳盡梳理轄區內重點行業企業清單,督促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及《補充說明》有關要求主動參與績效評級,重點行業企業應按照自身實際情況,填寫績效評級申請表,連同支撐材料報送所在市生態環境局參加績效評級。參評A級、B級、引領性企業經市生態環境局初審通過后,轉報省生態環境廳評審。
水泥熟料、鋼鐵所有企業2021年底前應完成績效評級,焦化、玻璃、電解鋁、石化、煤制氮肥等存在不可中斷工序的行業,2022年一季度前已持有排污許可證的企業績效評價也應做到應評盡評。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應盡快組織上述行業企業開展績效分級工作,經動員仍不主動申請績效評價的企業,各市根據已掌握情況直接評價為C或D級。
二、績效分級常態化
績效評價繼續采取動態更新原則,已評級企業在完成升級改造后,可隨時申請參評更高績效等級;對企業存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實施細則(試行)》第十九條中所列行為的,B、C級企業市局予以降級處理,A級企業請將有關情況及降級建議上報省廳。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所有企業直接降為D級。各市應梳理匯總轄區內重點行業企業績效評級情況,形成《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企業信息表》,每月底前報送省廳,由省廳統一公開評級情況。
三、做好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
各地要在2020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基礎上,結合《技術指南》及《補充說明》、企業評級結果等信息,細化完善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要充分利用排污許可管理平臺、環境統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結果以及各類監管清單,做到應急減排清單涉氣企業“全覆蓋”,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制定“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的應急管控措施,于生態環境部規定時限前完成清單填報工作。
四、加強組織保障和監督管理
各地可通過成立專班、購買服務等方式組建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工作團隊,負責開展重點企業梳理、績效分級政策業務咨詢、績效分級市級評審及信息報送、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填報等工作。參與專班或提供服務的機構及個人不得參與本市重點企業環境管理或環境工程業務。各級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向分級工作團隊反饋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對重污染天氣期間未按所評等級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的企業依法立案查處。
聯系人:省生態環境廳大氣環境處 計蘇京
郵 箱:ahsdqb@163.com
聯系人: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大氣所 朱森
附件:
1. 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企業信息表(截至2021年8月)
2. 關于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及減排措施》補充說明的通知(環辦便函〔2021〕341號)
原標題: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2021年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制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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