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水安全,與每一個人的健康息息相關。
環保部不久前發布的《2013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我國水污染狀況令人憂慮:對長江、黃河、珠江等水系的斷面監測顯示,黃河、松花江、淮河和遼河水質輕度污染,海河為中度污染,而27.8%的湖泊(水庫)呈富營養狀態。
生活中,我們切身感受到的飲水安全問題如何?據相關媒體開展的“水杯里的民生:講講您身邊的生活用水”民意調查顯示,超六成被訪者憂飲水不安全。同時,飲水消費也正逐步成為居家的“開門第八件事”。
另據環保部研究結果顯示,全國2.8億居民飲用水存在不安全問題。但是,在此次民意調查中,面對“據您所知,所住地區是否有飲用水超標現象”的問題時,并沒能直接獲取關于百姓身邊飲用水超標程度的認知結果,數據呈現的是人們對“飲用水水超標”問題的無奈。
而在飲水安全方面,只有不到三成的被訪者表示“明顯超標”(14%)或“沒有超標現象”(15%)的明確答案。七成被訪者對此一片茫然:55%被訪者表示“不知道,超不超標都是說了算”,16%的人甚至“不清楚什么叫水質超標”。
然而,較之水污染的嚴重程度、主要的污染源等問題,我們不禁質疑:對攸關生命健康的水安全信息為何總是“后知后覺”?
企業環境信息能公開什么
在討論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時,我國目前的討論更多集中在污染物信息公開方面。其實,公開企業污染源的排放量以及排放種類,只是低層次的環境信息公開。企業從完全不公開環境信息到公開環境信息,通常就只會公開企業的污染排放信息。而新的《環境保護法》也對部分企業提出了強制要求,也就是國家重點控制的污染源一定要公開污染源的信息,包括類別、濃度、總量等。
同時,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應不于污染物排放信息的公開,還應該同時報告其他方面的環境績效,如環境管理、能耗管理等。上述數據皆是企業環境治理水平的體現。
更有甚者,企業可以將報告的邊界范圍擴大,而不只限于工廠范圍。在工廠范圍之外,如原材料生產過程中的能耗問題、產品產出后整個生命周期的排放和污染等,這些是對整個生產鏈條比較完整的報告。這些要求看上去有的企業可能覺得無法實現,事實上,現在有的跨國公司已經在探索全價值鏈的信息披露了。
有人會有疑問,企業公開的環境信息給誰看?從目前的狀況來看,能用到企業環境信息報告的主體大多是政府。當然,非政府組織也希望企業能披露更多信息,以便推動企業進一步履行環境責任。
然而,當企業將公開環境信息視作是一場“應試教育”時,我們又該抱以何種期待?
飲用水安全保障對策與建議
飲用水安全問題的深層原因是發展方式粗放、思維觀念落后、治理速度滯后污染速度等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因此,必須加強飲用水從源頭到的全流程保護,從根本上保障飲用水安全。
,開源節流,緩解水量型缺水矛盾。
1、再生水回用。推動水資源循環利用是世界上缺水型城市的共同選擇。以飲用為目標的回用,耗能大、成本高,與國情不相適應。因此,在推進再生水回用和污泥資源化利用的同時,再生水回用途徑應當分類、排序,再倒推處理標準和工藝。
2、加強海水淡化技術研究和應用示范。海水淡化是緩解水資源短缺的重要舉措之一,是水資源的重要補充和戰略儲備。截至2013年底,我國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產水規模約90萬噸/天,為我國飲用水安全保障提供了有益補充。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海水淡化利用率仍較低。因此,應大力開展基于可再生能源的海水淡化技術研究和應用示范,這是可再生能源和非傳統水源開發利用技術未來的發展方向之一。
第二,污染源頭防治,解決水質型缺水問題。
1、采用綠色化的污水處理工藝。傳統的污染處理技術以污水作為處理對象,僅關注水資源的恢復,忽略其資源與能源載體的屬性,同時在處理過程中以能消能,釋放大量的二氧化碳,有悖于可持續發展理念。而綠色化的污水處理工藝是從節能減排的角度考慮,推進新型清潔能源應用,既要污水處理達標,又要從中回收資源、能源和肥料,同時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實現可持續發展。
2、因地制宜,制定污水排放的標準。傳統的污水排放標準是以污水處理技術條件為基礎制定的,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為控制水體污染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定局限,如排放標準一刀切,沒有考慮不同受納水體的自凈能力和水環境容量;排放標準偏低,導致達標排放污水,水體水質不斷惡化。因此,我國應在滿足污水排放標準的情況下,因地制宜,根據受納水體水質情況,倒逼污水排放標準升級。
第三,集成創新,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能力。
1、優選適宜的水處理技術。當前,我國水源污染物種類繁多,水質差別較大,因此,要根據具體的水源水質情況,選擇合理的水處理技術。具體而言,可以根據水源的水質狀況,選擇常規處理工藝、深度處理工藝或組合工藝。
2、增強應急供水能力。針對非傳統安全威脅可能導致的飲用水污染問題,未雨綢繆,加強應急供水技術與設備研發。研究表明,以膜技術為核心的組合工藝是應急供水較好的工藝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