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18億畝耕地紅線”后,國家層面的另一條“生命線”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也正式打響“發令槍”。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明確提出“劃定生態保護紅線”,這是該提法在黨中央文件中正式出現。這也是自半年前,中央領導人提及之后,國家再度將這一概念放入生態文明頂層設計。2014年初,環保部正式下發《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基線劃定技術指南(試行)》,標志著全國范圍的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正式起步。
消息稱,環保部2014年將完成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任務,《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基線劃定技術指南(試行)》的發布,標志著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進入全國整體推進階段。下一步,環保部將對《指南》開展全國范圍的技術培訓工作,以省級行政區為單位落實生態功能紅線劃定任務。繼續深化試點省份生態功能紅線工作,建立適用于全國各地的生態功能紅線邊界核定技術體系,使生態功能紅線落地。
具體而言,生態功能保障基線包括禁止開發區生態紅線、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紅線和生態環境敏感區、脆弱區生態紅線三條;環境質量安全底線包括環境質量達標紅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紅線和環境風險管理紅線三條;自然資源利用上線,則包括能源利用紅線、水資源利用紅線、土地資源利用紅線三條。
陳吉寧強調嚴控生態保護紅線
為推進生態恢復、環境治理,中國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5月14日在北京表示,“要明確禁止開發、限制開發區域,制定準入的負面清單”,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并實施嚴格管控,推進重要生態系統休養生息。
在中國高層的戰略“指揮棒”下,生態環境保護正成為各級政府、各部門間的共同主題。“我們現在面臨的很多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都是由于生態空間失衡導致的”,在當日舉行的生態省建設座談會上,陳吉寧強調,要合理布局城鎮化格局,大可能地減少對資源的干預和損害,做好生產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的統籌協調規劃。
“我們總體還是在城市化、工業化進程中,只要發展就要占據空間,只要空間占據了將來再調整是非常困難的事情,代價非常大”,陳吉寧指出,要科學合理地布局和整治空間,在滿足民眾生產生活需要的同時,給資源和生態系統留出空間。
陳吉寧表態,必須用硬措施應對硬挑戰,并承諾“每年都抓出一批民眾看得見、摸得著、能受益的治理成果,讓民眾切實感受到污染可以治理、環境可以變好”。
生態紅線是雷區嗎
生態紅線的概念近幾年剛剛出現,環保法在修訂過程中,及時將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寫了進去。這是生態紅線的概念入法,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在我國相關政府的語境中,生態紅線的地位極高,是繼“18億畝耕地紅線”之后,另一條被提升為國策的紅線。如果說耕地紅線是數量線,那么,生態紅線則兼數量和空間于一身,是保護我國人民生存的基本底線。
有地方環保部門負責人發現,新環保法關于劃定生態紅線的規定,沒有明確具體的執法責任部門。在有些關于環保法的解讀中,也沒有把劃定生態紅線作為環保部門的職權。業內認為,由于環保法是一部對生態紅線作出明確規定的法律,這意味著,劃定生態紅線將是環保部門的一項職責。
事實上,環境保護部從2012年開始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不僅自上而下地制定了《生態紅線劃定技術指南》,推進了不同類型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工作,而且還采取了自下而上開展試點的形式,先后在內蒙古、江西、廣西和湖北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試點工作,積累實踐經驗。
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副主任歐陽志云表示,劃紅線既是個科學問題,也是個管理問題,需要學術界和管理部門的聯合。學術界普遍表示擔憂,一是擔心部門利益之爭,二是擔心地方政府會有阻力。紅線就是緊箍咒,紅線就是雷區,部門協調有沒有問題?地方政府會不會配合?
而這兩個擔心的根本落點,其實還不只涉及劃定的技術操作,更涉及管理和落實。相對而言,紙上談規劃僅是前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即便全國的生態紅線基本劃定,也僅是萬里長征的步,更難的是落實,也即此條規定的第二層意思——實行嚴格保護。
生態保護紅線畢竟不只是一條線,也不像耕地紅線一樣是個數字,而是一整套生態用地的制度。學者普遍認為,如果沒有制度跟進,生態紅線極可能淪為一個無法落地的概念。與落實相配套緊密的制度,就是生態補償。新環保法已明確,國家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未來,生態補償要和紅線面積掛鉤。”歐陽志云認為,地方紅線劃得多補償多,劃得少補償少,沒劃就零補償。反過來,給了補償,紅線就不能動,動了不給補償還要罰。
紅線或成“懸著的線”?
而在一些專家看來,生態紅線劃定后的實施仍是困難重重。
國家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就有一連串疑問:“自然保護區已經有了一套法則,紅線會不會再建立新規則?新的補償機制如何建立?黨政績效考核怎么計算?涉及多部門管理的區域,如何協調?”這些問題在2010年國家劃定全國主體功能區時就已暴露,一些地方抵制情緒嚴重,收效不佳。
“現在學術上沒有達成共識,社會上也需要達成共識。很難這么匆忙可以決定的。”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環境經濟與管理系教授宋國君直言。
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所長高吉喜認為,無論是《全國生態功能區劃》中的重要生態功能區,還是《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中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其面積都非常大,有些甚至包括多個地市和區縣。在實際操作層面,無法做到有效保護。因此,生態紅線會更“精細”:“雖然面積小了,但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生態保護。”他舉例,以橫斷山區、秦巴山地、黃土高原、東北林區、青藏高原等為例,在重要(點)生態功能區中占全國面積的38.7%,而這個數字在生態紅線區劃中只有23.3%。
另一個擔憂是,紅線如何能真正成為“鐵線”?多年來,即便是自然保護區,因建設項目被迫調整的案例屢見不鮮。“紅線必須要有法律保障與強有力的監管。”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反復提醒。這也是高吉喜的共識。“對自然保護區等已經有制度或條例的,仍要嚴格遵守。對新劃定沒有法律保障的紅線,要盡快制定與紅線性質相適宜的管理機制。”
“紅線如果不能通過法律加以固定,就是一條懸著的線了。”王金南并不希望生態紅線倉促劃出,而建議從頂層設計上認真考慮。好在,新《環保法》將生態保護紅線寫入法律,明確規定國家在重點生態保護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
【新聞助讀】何為生態保護紅線
生態保護紅線是指對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具有關鍵作用,在提升生態功能、改善環境質量、促進資源利用等方面必須嚴格保護的小空間范圍與高或低數量限值。
(本文資料來源:大智慧財經、河南日報、南方周末、上海證券報、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