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掉一批行政審批和核準項目,砍掉一批審批中介事項……所有這些,都指向背靠權力“大樹”的“紅頂中介”。
“戴市場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業的票子、供官員兼職的位子”——近年來,“紅頂中介”這種官場、市場“通吃”的特性,使得其在行政體制改革的背景下,猶如過街之鼠人人喊打。
5月12日,國務院召開的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指出,再砍掉一批行政審批和核準項目,再砍掉一批審批中介事項……所有這些,都指向了背靠權力“大樹”的“紅頂中介”。“紅頂中介”是否能夠摘掉“帽子”,從歷史的舞臺走下來,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環保部重拳整治“紅頂中介”
一直以來,“紅頂中介”都是環評領域的一個頑疾。而近日,環保部對一些不符合要求的“紅頂中介”機構和項目不予批準,環保部開始加大對環評機構的整頓力度,“紅頂中介”的好日子或將近尾聲。
日前環保部發布的《關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審查結果(2015年第三批)的公告》(下稱《公告》)顯示,環保部注銷了兩家環評機構資質,并且不予批準28家機構資質的相關申請。
另據公開資料顯示,2015年被拒批的項目數量比往年大幅度增長。在今年前三批環評審查中,已有超過50家機構的申請被環保部拒絕批準,其中第二批有21家機構,批有6家,總數量已遠超去年全年的總和。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注銷或不予以批準的機構里,其中相當一部分機構具有政府背景。如福建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河南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重慶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寧波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等機構。“若在以前,這些‘紅頂中介’要通過環保部環評審批并不難,但如今也開始變得不容易。”一位不愿具名的環評師透露。
事實上,環評“紅頭中介”的問題此前已引起了中央巡視組的關注。去年底,中央第三巡視組對環保部進行了巡視,并在巡視整改情況中指出了環評技術市場“紅頂中介”現象突出的問題,稱“紅頂中介”容易產生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等問題。
為使清理“紅頂中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清理規范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通知》,明確提出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等不得開展與本部門審批事項相關的中介服務,以及政府工作人員不得在中介機構兼職任職等。
上述環評師稱,有一些環評機構的領導同時也在政府環保部門掛職,雖然這個做法有利于從中選調有能力的人到審批中心指導工作,但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政府部門對環評結果的干預,這也使得“紅頂中介”的問題很難完全得到解決。
“紅頂中介”何以成了眾矢之的?
“紅頂中介”,顧名思義,就是一些本應是市場主體的中介機構腦袋上,多了一個代表權力的“紅頂子”。
有機構總結了“紅頂中介”的三大特征:審批部門所屬單位,具有壟斷性,如部門下屬的事業單位或者主管的協會;雖然不是審批部門所屬單位,但是其指定的服務機構;政府一些人員在里面兼職、任職。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唐杰認為,“紅頂中介”正在蠶食行政審批改革的紅利,“跑一個項目,政府部門審批用不了多長時間,大部分時間都被中介機構評估、專家會審等環節占去了。”實際情況確實如此。“紅頂中介”一頭勾搭權力、一頭收取費用,許多行政審批事項,通過他們就能辦成,即使不符合條件也能辦成;而即使符合條件,如果不通過他們,也辦不成。
前不久,在江蘇省舉辦的“省、市政風熱線聯動直播活動走進南通”活動現場,幾家“紅頂中介”的揩油行為被曝光。南通開發區一家企業在氣象局窗口的氣象審圖中屢受刁難,原因是防雷裝置有問題。“人在外面轉一圈,連門都沒進,就說沒裝防雷警報。”在南通,很少有民營企業能拿到防雷工程資質,只有找對施工單位,才能審核驗收一路無阻。
“紅頂中介”發威的對象并不于普通企業。某省一位縣委書記曾經感慨,他們縣有個項目環評花了不少冤枉錢,一次次都過不了,后找環保部門指定的一家環評機構,一次就過了。事后,這位書記總結:要環評就找環保部門指定的環評機構。
實際上,上面的例子只是“冰山一角”。“紅頂中介”往往亦官亦商,“面對企業扮政府,面對政府扮企業”,依附行政權力干預微觀經濟,讓企業和個人無所適從,疲于應付。毫無疑問,這是一種典型的以權謀利行為。深受其害的群眾給“紅頂中介”畫了像:“戴市場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業的票子、供官員兼職的位子”,可謂入骨三分。
讓“行政之手”遠離環評
“這項工作是政治任務,要限期完成,沒有退路;要下決心徹底脫鉤,不能拖泥帶水。”針對“紅頂中介”問題,環保部黨組旗幟鮮明。
在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的記者會上,陳吉寧就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徹底脫鉤向全社會做出鄭重承諾。針對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規插手環評審批或開辦公司承攬環評項目牟利問題,環保部全面開展專項清理工作——
對2012年以來117批次環評資質審批、648項建設項目環評、729個竣工環保驗收有關情況進行逐一清查;
部領導班子成員、近期退出班子的老同志、機關副處級以上干部、部屬單位班子成員共453人,對其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特定關系人,有無插手環評審批、開辦環評公司或在環評領域從業情況,進行全面申報,對發現的問題,按相關規定即時處理;
出臺《關于嚴格廉潔自律、禁止違規插手環評審批的規定》,明令禁止暗示、默許,說情、打招呼,批示、強令等6類插手環評審批的行為,今后發現此類問題,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環評機構脫鉤只是邁出步,接下來還應出臺相關的配套措施,要求政府人員不得在環評機構參股分紅,或進行兼職等行為。”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環評機構應回歸市場,不僅行政關系要脫離,利益關系也要剝離,讓“行政之手”真正遠離環評,實現環評的獨立和公正。
同時,為解決把關不嚴、批而不管、越權審批問題,環保部日前對審批建設項目目錄進行了調整,發布了《環境保護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這是繼2013年11月環保部下放25項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后,再次對環保部審批權限做出調整。
放權不等于放任不管,更不等于推卸責任。配合這次環評審批權限調整,環保部將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確保地方環保部門能夠接得住、管得好。
在解決地方環保部門環評審批中腐敗問題方面,環保部要求各地環保部門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結合自身實際,推動整改落實。廣東省環保廳探索對環境影響登記表試行備案制,大幅減少縣區審批數量;浙江省環保廳試點實行竣工環保驗收與排污許可融合管理模式,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本文資料來源:檢察日報、搜狐財經、中央紀委監察部網、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