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任務為何推到十三五 環保執法豈能商量著辦
“九五”期間要完成的任務推到“十三五”來“補課”,根源在于執法不嚴。有些環保新聞是經不住細究的,比如陜甘寧三省區近日出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這些水污染防治方案,為今后二三十年制定了明確的任務表和路線圖,規定詳實,要求嚴格。其中明確要求在今明兩年內全面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小制革、小印染、小煉焦等“十五小”企業,全面取締直接入河流、湖泊、溝渠的排污口等。
單看文件本身,我們要為這些方案叫好,如果細究起來,卻有很多的疑慮和遺憾。比如取締“十五小”和禁止污水直排,這應當是“九五”期間就要完成的任務。記得1996年8月,國務院還專門出臺了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到2000年,全國所有工業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標準”。全面取締“十五小”和污水直排等,就是當時的硬任務。“九五”期間沒完成的任務推到“十三五”來“補課”,雖說“亡羊補牢,未為遲也”,但終歸是個遺憾。
環保的重要性世人皆知,在環保法規的保護下,環保問題仍層出不窮,根源就是制度不夠完善、執法不嚴。在一些地方,環境違法者誰都敢跟環境監管執法部門耍橫,很多事情都可以通過找關系、走門路“商量著辦”。環境保護有法不依、有法難依、執法不嚴等問題,成為痼疾,哪怕是面對公眾反映的熱點問題和突發環境事故,往往還得依靠相關地方的黨政領導出面搞現場辦公來協調解決,或者搞聯合檢查執法臨時抱佛腳。
其實,自“九五”開始,我國就集中力量對“三河三湖”等重點流域進行綜合整治,“十一五”以來,大力推進污染減排,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大幅下降,推動主要江河水環境質量逐步好轉,重要的標志是劣Ⅴ類斷面比例大幅減少,由2001年的44%降到2014年的9.0%,降幅達80%。2014年,全國5種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排放總量比2007年下降1/5,重金屬污染事件由2010~2011年的每年10余起下降到2012~2014年的平均每年3起。水環境保護取得積極成效。但是,我國水污染嚴重的狀況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取得的成果也十分脆弱。
我國七大水系中的海河、遼河仍屬于重度污染,淮河、黃河仍屬于中度污染。水污染事件不斷發生,水污染形勢依然嚴峻。據我國次污染源普查結果,工業點源污染仍然嚴重,農業面源污染日益加劇,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新污染物、新污染源不斷出現。總體來看,水污染防治規劃效果不佳,究其原因,主要有兩方面:
一方面是歷史的原因。環境問題是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產生發展的,不同的歷史時期其環境問題也不相同,工業革命以前人們對自然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利用所導致的環境破壞和資源浪費,以及工業革命后產生的廢水大大超過了從前所引發的大量的“環境公害”事件。致使我國水環境問題比較復雜,在現有經濟技術條件下,解決水環境問題需要經過一個緩慢的過程,因此,在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重點流域的水污染問題仍將十分嚴重。
另一方面是我國流域水環境保護規劃缺乏相應的制度保障及執法不嚴,導致體制不順、實施機構缺乏性、干系人參與不足、法規體系和運行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對環境違法處罰力度不夠,違法成本低,客觀上造成了“企業無賴,環保無奈”的現象。當前,我國已建立起國家、省、市、縣四級環境執法體系,環境執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斷提高,但是從現實看,受各種因素制約,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有待進一步理順,環境執法制度、機制、程序還不完善,執法能力相對薄弱,“環境執法難”在全國普遍存在。
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落實地方政府的責任,通過實行嚴格的環保制度,以完善保護環境的各項法律法規為重點,用“鐵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加大對污染者的處罰力度,決不允許環境違法者逍遙法外。
我國擁有50000多條流域面積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這是由于上述原因,近年來,絕大多數已經遭受到程度不同的水污染侵害,包括長江在內的七大水系無一幸免。
碧水清流,玩水嬉戲,這樣的景象已成為一些人童年的記憶。取而代之的,是河湖黑臭、藍藻頻仍、魚塘翻白。而一樁樁水污染事件更讓人感受到水污染的切膚之痛。不僅如此,水已經成為制約不少地方發展的關鍵要素。拯救水環境,刻不容緩。
2015年4月16日,國務院正式發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水污染防治指明了方向和奮斗目標。水環境治理已被納入“十三五”規劃重點。接下來就是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政策方針執行,絕不能有絲毫松懈、怠慢、拖延等問題出現。
總體來說,我國環境治理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慶幸的是,近日幾則有關違法必究的新聞,很是讓人振奮。
日前,有關檢察機關就山東省慶云縣環保局、貴州省錦屏縣環保局和福建省清流縣環保局不依法履行職責向有關人民法院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1月13日,貴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確認錦屏縣環境保護局對企業污染環境怠于履行監管職責的行為違法。這些新聞傳達出一個強烈的信號——今后要是繼續做和事佬、不敢嚴格執法,那么相關責任人將承擔法律責任。
細究這些新聞舊事,小編對鐵面無私的環境執法充滿樂觀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