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各地政策】福建省南平市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的通知》,旨在有效防范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消除環境隱患。
關于進一步加強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
行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的通知
各縣(市)區環保局,商務局(經信商務局),交通運輸局: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和利用,有效防范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消除環境隱患。結合南平市實際決定聯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危險廢物類型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年版),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過程中產生的主要危險廢物包括:各類廢礦物油(包括車輛維修和拆解過程中產生的廢發動機油、制動器油、自動變速器油、齒輪油等廢潤滑油,清洗金屬零部件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煉制生產的溶劑油),廢鉛蓄電池和廢電路板、未引爆的安全氣囊、廢尾氣凈化催化劑,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機溶劑進行噴漆、上漆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含有或沾染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如廢機油桶、廢油漆桶、吸附漆霧產生的廢活性炭等,未混入生活垃圾單獨收集的廢棄含油抹布和勞保用品,含有或沾染汽油、機油的過濾器)等,具體參考名單見附件1。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一)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企業應認真學習并嚴格落實危險廢物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規范管理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各類危險廢物。
1.指定專人負責本企業的危險廢物管理工作,制定本單位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制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日常檢查。
2.按照環境保護規定要求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工作,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處置情況。
3.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詳細記錄危險廢物種類、產生量、暫存量、委托處置流向及處置數量、處置時間、接收單位信息(接收單位名稱、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等相關信息,并在“福建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平臺”申報登記,按月填報機動車拆解和維修企業危險廢物月報表(附件2)。危險廢物管理臺帳記錄要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相互佐證,至少保存五年。
4.規范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建設。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現場應做好防滲漏處理,并配備泄漏液體收集裝置,實行分類收集、分區貯存。嚴禁將危險廢物隨意貯存、堆放、傾倒、拋灑。
5.設立危險廢物標識標志。危險廢物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規范的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具體參考《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
6.規范危險廢物處置。產生的危險廢物應當委托由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轉移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規定。嚴禁將危險廢物提供或委托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收集、貯存、處置和利用。(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名單可在省環保廳網站查詢)。
7.報廢汽車拆解企業和重點機動車維修企業(一、二類機動車維修企業)應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詳見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6年第7號《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管理計劃制定指南》)和危險廢物管理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從事收集、利用和處置機動車拆解和維修過程中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類別危險廢物的經營資質,必須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開展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特別要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做好危險廢物收集和轉移記錄臺賬。同時,要提高服務意識,建立健全危險廢物收集制度,并嚴格規范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點建設和管理。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將按照《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依法查處。
三、加強部門協作配合
1.商務主管部門是報廢汽車拆解行業主管部門,應根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報廢汽車拆解企業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監督企業嚴格按照《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拆解,落實《報廢機動車拆解環境保護技術規范》。對落實環保要求不到位的拆解企業,由環保主管部門限期整改;對環保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改的企業,在整改完成之前停止發放《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對涉及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違法案件的企業,要依法依規查處直至取消其資質。
2.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是機動車維修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與《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等規定,嚴格做好維修企業備案工作;進一步加強對機動車維修企業的日常監管,將危險廢物管理作為雙隨機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督促維修企業按環保要求規范危險廢物管理,將危險廢物管理情況納入機動車維修企業年度考核,按照《機動車維修企業質量信譽考核辦法(試行)》要求進行考核。對環境違法行為性質嚴重、涉及危險廢物環境犯罪案件的,依法取消其機動車維修資質。
3.環保主管部門要將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企業納入日常環境監管范圍,納入“雙隨機”檢查。并按照環境保護部《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范化管理指標及抽查表》,對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管理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通報同級交通運輸和商務主管部門。對于不按規范設置危險廢物標識、不按照規定開展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工作、不規范貯存危險廢物或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利用處置、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等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規定依法處罰,情節嚴重構成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將移送司法機關。環保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環境監管力度,規范其經營活動,重點打擊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開展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
環保主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迅速將本文件精神傳達至相關企業,協同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于2018年12月25日前完成。12月31日前,市商務主管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將整治情況匯總后報送市環保主管部門。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南平市環保局 張孝文
電 話:8638910
傳 真:8608572
郵 箱:npfgzx@163.com
聯系人: 南平市商務局鄭敏坤
電 話: 8863187
傳 真: 8854433
郵 箱: ltk8831426@163.com
聯系人: 南平市交通運輸局蘭仁謙
電 話: 8733550
傳 真: 8730001
郵 箱: npygcwxk@163.com
附件:1.機動車拆解和維修行業主要危險廢物名錄
2.機動車拆解維修企業危險廢物月報表
3.機動車拆解維修企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結果匯總統計表
南平市環境保護局
南平市商務局
南平市交通運輸局
2018年11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南平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8年11月19日印發
原標題:關于進一步加強報廢汽車拆解和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