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發布《漳州市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實施方案》,通過三年整治,全市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隱患有效治理,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和全過程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危廢利用處置能力結構進一步優化、短板得到補齊;醫廢處置設施實現擴能提質,全文如下:
各派出機構,漳州、常山開發區環保局,局相關科室、事業單位:
現將《漳州市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漳州市生態環境局
(此件主動公開)
漳州市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風險整治,根據省生態環境廳《福建省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閩環保固體〔2020〕19號)和《漳州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漳安委〔2020〕10號),結合我局職責,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整治,全市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隱患有效治理,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和全過程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危廢利用處置能力結構進一步優化、短板得到補齊;醫廢處置設施實現擴能提質,應對重大疫情的應急保障能力顯著增強;企業產生的屬性不明適體廢物鑒別鑒定率100%;重大涉危廢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有效遏制。
二、整治范圍
(一)危險廢物焚燒、填埋等處置單位(含自建焚燒等設施的危廢產生單位)和醫廢處置單位(以下簡稱危廢處置單位)
(二)精煉石油產品制造(國民經濟代碼C251,下同)、煤炭加工(C252)、化學原料和化學制造業(C26)、醫藥制造(C27)、化學纖維制造業(C28)、常用有色金屬冶煉(C321)、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C336)、電子器件制造(C397)、電子元件及電子專用材料制造(C398)、皮革鞣制加工(C191)、合成革制造(C2925)、鉛酸蓄電池制造(C394)、有色金屬礦山采選(B09)、環境治理行業(N77)等重點行業企業(以下簡稱重點行業企業)。
(三)?;瘜W品生產單位。
(四)化工園區和以化工企業為主的工業園區或聚集區(以下簡稱化工園區),以及化工園區內的所有危廢產生單位。
(五)生活垃圾填埋場、焚燒廠;機械制造業、金屬制品業等涉爆粉塵重點企業。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完善危廢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梳理本轄區危廢產生、擁有危廢自行利用處置設施和持有危廢許可證的3類單位清單,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并納入“省親清固廢環境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省固廢平臺”),實行全覆蓋全過程信息化環境監管,指導企業嚴格落實規范化管理要求。(責任單位:固管中心、土壤科;各派出機構,漳州、常山開發區環保局落實。以下均需各派出機構,漳州、常山開發區環保局落實,不再重復列出。)
(二)開展危廢規范化環境管理排查整治。重點整治危廢混堆混放、臺賬不清等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對定性不明的中間產物(產品)、副產物(品)等物料,督促企業開展固廢(危廢)鑒別,并落實相應管理要求;針對企業申報備案的常溫常壓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氣體的廢棄危化品等危廢管理計劃,應要求企業穩定化預處理后方可通過備案并納入危廢管理,備案情況及時通報同級應急管理部門。(責任單位:土壤科、固管中心)
組織對危廢填埋場建設的地下水水質監測井進行監測;配合地方政府有序推進人口密集區涉?;菲髽I搬遷工作。(責任單位:土壤科、環評科、監測與應急科、固管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重點行業企業環評質量抽查和事中事后監管。加強對屬于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編制質量抽查復核,加強對環評文件編制單位及專家監管。采取“雙隨機一公開”和重點靶向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對“三同時”落實及自主驗收執行情況檢查。日常監管中,發現危廢產生種類、數量以及利用處置方式與環評文件嚴重不一致的,應督促相關企業按現有危廢和環評的法律法規等要求整改。(責任單位:環評科、土壤科、執法支隊牽頭,環評中心、固管中心配合)
(四)推動提升危廢利用處置能力。2020年底前,啟動漳州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二期建設,補齊醫療廢物處置能力短板;持續推進漳州南部、北部、西部垃圾焚燒發電廠加快配套飛灰真埋場建設,全面提升醫療、危廢處置能力。(責任單位:土壤科、環評科、固管中心、環評中心)
(五)嚴厲打擊危廢環境違法行為。加強與應急、公安等有關部門會商聯動,以廢棄危化品、醫廢、廢酸、廢鉛蓄電池、廢礦物油等為重點,持續打擊危廢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肅查處瞞報漏報、違規貯存、隨意傾倒、非法填埋危廢,以及將廢棄?;冯[瞞為原料、中間產品等違法犯罪行為。(責任單位: 法規科、執法支隊牽頭,固管中心、應急中心配合)
(六)強化部門之間溝通協作。工作中如發現重點行業企業、危化品生產單位、危廢處置單位等未執行安全評價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存在安全、消防等其他方面問題,應及時將有關線索移交應急管理等部門,并告知企業主動向應急管理等部門報告。各級要配合應急部門建立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強化部門聯動,推進危廢安全監管與環境監管的協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堵塞監管漏洞。(責任單位:監測與應急科、土壤科牽頭,固管中心、應急中心配合)
(七)開展生活垃圾和涉爆粉塵等環境風險排查整治。開展生活垃圾填埋場、焚燒廠等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環境隱患。開展機械制造業、金屬制品業等涉爆粉塵重點企業環境風險排查整治,重點檢查產生廢鋁、鎂合金粉塵等企業的除塵設施運行情況;廢鋁、鎂合金等涉爆粉塵的暫存、處置設施建設和管理情況,是否達到相關規范要求。(責任單位:土壤科、監測與應急科、執法支隊、固管中心、應急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從2020年7月開始到2022年12月結束,具體劃分為3個階段。
(一)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按照整治范圍基本完成現場摸底排查,通過“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APP”及時填報排查整治情況。建立隱患清單、整改清單、銷號清單和制度措施等“四個清單”,做到“一縣一冊,一企一檔”,立行立改。2020年12月5日前,各地將現場摸底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局。
(二)集中攻堅(2021年1月至12月)。通過專項攻堅,重難點問題基本整改到位。危廢、醫廢處置設施補齊短板。危廢等環境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進一步健全。2021年12月5日前,各地將該年度工作進展情況,特別是問題整改情況及涉危廢重點企業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抽查情況等報送市局。
(三)鞏固提升(2022年1月至12月)。歸納分析共性問題,剖析原因、總結經驗,完善危廢環境管理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力爭在全省交流推廣。開展全面總結,評估專項整治提出的各項任務完成情況。2022年12月1日前,各地將專項整治總結報告報送市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部署。各地要強化組織部署和統籌協調,明確排查對象(附件1),制定實施計劃,明確責任主體,逐個企業逐個環節組織現場排查,建立問題整改臺賬(附件2),實行“掛單銷號”,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派出機構,漳州開發區、常山開發區環保局要結合宣傳貫徹實施“新固廢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和環境專項執法等工作,強化企業守法經營、規范管理和風險防范意識,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抓早抓小抓實抓細抓好環境風險隱患問題自查整改。
(三)做好幫扶指導。市固管中心、評估中心、應急中心等技術支撐單位,要結合日常工作和專項任務,對企業存在的問題不要簡單地講“不行”,要多講“怎么才行”,加強幫扶指導,化解環境風險隱患。
(四)加強調度通報。市局牽頭科室(單位)按季度調度(附件3)通報各地工作情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報道,強化生態云信息化應用,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附件:
1.計劃排查的涉危險廢物企業清單
2.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問題整改臺賬
3.危險廢物專項整治進展情況調度表
原標題:福建《漳州市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