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管圍毆環保局人員 一家人不認一家人?
據媒體報道,誰這么委屈呢?這是湖南湘潭市環保局的工作人員。誰讓他這么委屈?居然是湘潭縣城管局。
原來,因湘潭縣城管局下屬的一家垃圾填埋場在處理垃圾液時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依法到城管局一副局長辦公室送交行政執法處罰決定書,但對方拒絕接收。于是環保局工作人員拿出攝像機,按規定進行了拍照,證明履行了職責。沒想到,這個正常工作流程竟讓對方惱羞成怒,環保局工作人員居然在城管局副局長辦公室遭到了三四人的圍毆。
1月19日,環保志愿者“湘潭小武哥”在微博上爆料稱,“湘潭市環保局執法人員送行處罰決定書到湘潭縣城管局,執法人員居然在副局長辦公室受到威脅并挨打”,并追問相關部門對此事的處理情況。
新環保法實施后,湘潭首開拘留單
1月1日,被稱為“史上嚴”的新環保法實施,當天,湘潭市雨湖區環保局環保執法人員就對9家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下達了《責令停止排污決定書》,4日,環保局執法人員聯合雨湖公安分局執法人員再次檢查,對拒不執行《責令停止排污決定書》的企業進行取證,并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責任人3名,這也是新環保法實施以來,湖南對違法排污拒不整改企業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時隔10天,1月14日,湘潭環保局給違法排污的湘潭市永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企業10天內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如果該公司不按要求停止排污,環保部門將啟動按日計罰,每天處罰2萬元。
新環保法實施后,與民間均期待各地環保部門能夠在執法過程中落實“嚴”,此外,為重點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環保部出臺新環保法的實施細則,其中賦予了環保部門查封扣押的權利。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王燦發曾對澎湃新聞表示,這規范了執法行為,讓環保執法有了“有利的牙齒和爪子”。
點評:
去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讓依法治國的理念深入人心。今年元旦,被稱為“史上嚴”的新環保法實施。城管局打了環保局,不是大水沖了龍王廟,而是官僚主義打了法治精神。